足协裁判评议:亚泰进球无效,漏判红牌。
雷速体育在8月27日发布最新消息,中国足协官方公布了最新一期的裁判评议。这次评议涉及到两场中超联赛的判罚争议,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关于长春亚泰与深圳新鹏城的比赛。在联赛第22轮的激烈对抗中,长春亚泰队在比赛第50分钟打入一球,然而这一进球却引发了深圳新鹏城俱乐部的强烈申诉。他们认为,对方2号队员在中场争顶头球时,对他们的7号队员有明显的犯规动作。该队员在获得控球权后取得了进球,应先判定对方犯规,进球才应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的多数成员经过仔细研究后认为:在双方争顶头球时,空中来球的落点恰巧处于深圳新鹏城7号队员可触球的范围内。长春亚泰的2号队员在争抢过程中,使用手臂限制了对方队员的动作,起跳后又用身体压制了对方队员,从而成功争抢到头球。这一行为构成了犯规。尽管在随后的进攻过程中,深圳新鹏城的队员试图阻挡对方的带球,但并未控球或完全阻断对方的进攻。因此,评议组认为双方争抢头球的瞬间应是本次进攻的起点,之前的犯规动作应被判定为先发制人,导致进球无效。遗憾的是,当时的裁判员对这一进球的判定存在错误,同时VAR(视频助理裁判)也未能及时介入。
而在另一场中超联赛第23轮的比赛中,浙江绿城俱乐部与天津津门虎的对抗也出现了争议判罚。比赛第65分钟,浙江俱乐部的20号队员手臂不慎击中了天津津门虎4号队员的头部,但裁判员并未判罚犯规,VAR也未介入。天津津门虎俱乐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对方队员的肘击行为应被出示红牌。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在讨论中并未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然而,经过咨询国际足联裁判讲师的专业意见后,评议组最终认定:浙江绿城20号队员的手臂击打行为属于严重犯规,应当出示红牌。同时,VAR应该在此事件发生时及时介入。因此,裁判员的决定存在错误,漏判了红牌,而VAR的未介入也同样是错误的。
这两起判罚争议的改判和重新审视,无疑为中国足球的裁判工作敲响了警钟。期待未来中国足协能够进一步加强裁判员的专业培训和道德教育,提高比赛判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观众呈现更加精彩、公平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