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判定伊万诺维奇进球无效决定正确
7月8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严谨地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七期裁判评议工作。此期评议涉及七个判例,均来自于近期中甲、中乙及女甲联赛中各俱乐部的申诉。经过仔细讨论和审议,评议组发现其中两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明显错漏判。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不仅邀请了中足联代表和中国足协纪检人员,还特别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中,采用了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以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与准确。
在评议的判例中,第一个案例是关于中甲联赛的一场比赛。南通支云队10号球员在比赛中进球,但裁判员判罚该球员在争抢球时对另一队15号球员犯规在先,因此进球无效。南通支云俱乐部对此申诉,认为本队队员并未犯规,进球应有效。经过评议组多数成员的讨论,认为该球员在与对方球员身体接触时确实存在推击动作,导致对方失去重心未能控球或争抢成功,因此维持了原判。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判例是中乙联赛的一场比赛。温州俱乐部10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裁判员判罚对方4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然而,赣州瑞狮俱乐部申诉认为本方队员并未犯规,且对方队员存在假摔行为。经过评议组的细致分析,认定温州队球员的伸脚触球动作合理,而赣州瑞狮4号队员在对方前进和触球路线上跨入并发生接触倒地,确实构成了犯规行为。
除此之外,还有多个判例涉及越位、守门员手球、进球有效性等问题。对于这些争议判例,评议组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讨论。例如,对于某角球导致的进球是否越位问题,评议组从视频角度出发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比对,最终认为进球有效并不构成越位犯规。
对于其他未能判罚准确的案例以及受到关注的重点判例,中国足协将进一步公开其评议结果并向社会进行通报。对于错漏判的裁判员,中国足协也将根据内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措施。
中国足协一直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通过这样的评议工作,旨在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提高比赛的公正性和观赏性。同时,也希望广大球迷和媒体能够理解和支持中国足球的改革和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