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第11期:朱辰杰手球不判,中乙点球误判红牌遗漏
**中国足协裁判评议工作深度解析**
雷速体育于5月14日报道,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完成了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次评议主要针对近期的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六个判例进行深入分析,这些判例均由相关俱乐部提出申诉。最终评议结果发现,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误或遗漏。
**判例一:上海申花与梅州客家的较量**
在中超联赛第11轮的比赛中,梅州客家队在对方罚球区内的一次传球疑似触碰到了上海申花队5号队员的手臂。但当值裁判员并未对此做出手球犯规的判断,同时VAR(视频助理裁判)系统也未介入。评议组对此进行深入分析后,认为由于无法明确球是否与上海申花队队员的手臂有接触,且即便有接触,其动作也难以预判,因此不支持将其视为手球犯规。
**判例二:青岛西海岸与深圳新鹏城的对决**
在另一场中超联赛中,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倒钩动作中与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发生接触,裁判员判定为犯规并出示黄牌。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均有触球意图,深圳队员的倒钩动作虽鲁莽但未造成严重后果,黄牌警告合理,无需红牌。
**判例三:广西蓝航与成都蓉城B队的激烈对抗**
中乙联赛中,广西蓝航9号队员的争抢动作引起了评议组的关注。其手臂主动击打对方队员颈部至头面部,且力量较大,应视为暴力行为。评议组一致认为,裁判员出示红牌的决策是正确的。
**判例四: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的较量**
广东铭途39号守门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对手争抢球时,虽成功出击并触碰到了球,但随后并未造成其他附加犯规动作。因此,评议组认为裁判员将其判为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决定是错误的。
**判例五:成都蓉城B队与贵州筑城竞技的交锋**
在中乙联赛另一场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在可预判的情况下仍用鞋底蹬踹对方队员头颈部,这一动作危及对方安全。评议组一致认为这是严重犯规行为,应出示红牌罚令出场,而裁判员出示黄牌的决定是错误的。
通过这六次判例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决策的重要性以及其面临的挑战。此次评议工作不仅为裁判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也为未来的比赛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参考。希望在未来比赛中,裁判员能更加准确、公正地做出决策,为足球赛事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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